第41章 食人魔与钓鱼佬
老梅森找了个树桩当作临时座椅,他孜孜不倦地哼着老歌,眼睛跟鹰似的盯着鱼漂,看似无意却是有意。
“榛子是黑棕色的,我的军装也是黑棕色的,嚯哩哦,呦哩呦哩哩嘿哈哈哈,嚯哩哦,呦哩呦哩哩嘿哈哈哈。又一条大鱼!”
他感到手上突然感到一阵吃力,鱼漂沉了下去!
老梅森大笑着,迅速收杆,一条15公分的细长肉食性海鱼被他利用巧劲一下拽出海面,咬着鱼钩悬空扑腾着。
老梅森快速转动着渔轮收紧鱼线,他饶有兴趣地端详着这条未曾见过的海鱼,对渔获战利品十分满意。
他把鱼丢在身边的草地上,旁边已经横七竖八地丢了十几条差不多大小的海鱼,这些仅仅是他半个小时的成功。
“这些鱼作为烤鱼或者炖汤应该很不错。”老梅森捏了捏鲜鱼的肉质,手感相当紧实,拿去炖汤也能久炖不散。
他坐回树桩,从饵料盒里挑了一个更大的鱼形假饵换上,看看能否收获意外之喜。
老梅森望了望流量湍急的瑞克河,选了个自己觉得还不错的深水区把新鱼饵抛出了一个优美的弧线,以一个极小的水花落入水中。
他刚坐下,本以为会度过一段悠闲的欣赏风景的安逸时光。
手中的鱼竿却突然以一种极大的力度弯曲,老梅森一把死死拽住即将脱手的鱼竿。
“啧,看来是个大家伙!”
老梅森一惊,他跳着站起身,看上去皮包骨的双臂死死拽着鱼竿。
实际上老梅森只是体脂较低,他那看上去瘦弱的双臂实则精干有力,否则他也无法胜任繁重的烹饪任务。
“真是个大家伙,好久没遇到这样的对手了。”
他咬牙切齿,右手不断地松弛和收紧着渔轮,同那深不见底的猎物搏斗着。
老梅森一步一步后退着,但这条猎物实在太大了,正把他往汹涌的瑞克河中拖带。
情况相当不妙,这个大家伙超出了老梅森的预判,再这样下去他整个人都会被拖进水里。
老梅森选择舍弃鱼线,但鱼竿是他绝对不放弃的宝贝。
当他把手摸到腰间时,他才意识到自己将匕首放在了砧板上。
“啊!”
就在他拿出一只手找寻匕首之时,那条深藏于水下的猎物猛地逃窜,杆子差一点脱手而出,但老梅森死死地拽住了这根对父亲唯一的回忆,整个人向前倾去。
那一刻,时间仿佛变得缓慢,老梅森顿时醒悟过来自己的错误的选择,他或许应该松开手上的鱼竿,但此时已经为时已晚。
战士们的晚饭该怎么办……
他向汹涌的瑞克可入海口里跌去。
突然一只大手拽住了老梅森的制服衣领,在他掉进滚滚湍流前将他拽了上来。
他看见,一个高大健硕的大块头从他的手中接过鱼竿,抓住他的手将他放在了地上。随后,这个大块头开始了和这只海洋生物的角斗。
尽管看上去他毫无技术可言,但他时而松时而收,鱼线看上去在绷断的临界值反复摇摆,但最终并没有绷断。
老梅森想起来了,这个大块头,人们称呼他们为‘食人魔’,形象可怖,且满身臭味。
嗯,不过好吧,这一个食人魔看上去似乎没有其他食人魔那么丑陋和恶臭。
他再进一步仔细瞅着这个大块头,噫,这咋还有点眼熟?嘶……
老梅森瞬间想起来了,这家伙不就是那天趁着夜色跑进来偷吃的那个蟊贼吗?
但看着他专心同猎物战斗的样子,老梅森还是忍住了。
对!手枪!
老梅森想起来自己腰间还带着马卡洛夫手枪,他能够做点什么,而不是干看着。
他从枪套拔出手枪,手臂经过刚刚一番较量,不觉地颤抖着。
他努力地握着,眼睛死死盯着那个不断在水中四窜的大猎物。
老梅森枪法不好,甚至有些烂,但作为后勤人员,这无可厚非。
不过现在,为了拯救自己这根意义非同一般的鱼竿,他必须战斗。
“哼!”
他扣出第一枪。
子弹离目标偏了一些。
他重新校准,又开出第二枪。
偏了!甚至有点远。
老梅森在心中暗示自己不要慌乱,不要操之过急。
前两枪或许是听着鱼竿濒临断裂而发出的吱吱哀嚎而影响了瞄准,但他默默告诉自己,如果不能静下心打出这关键一枪,那么他将失去自己对亲人唯一的眷念。
他屏气凝神,端稳手枪。
这一次老梅森不再晃荡着手枪追着猎物瞄准,而且利用着逃窜规律,将枪对准猎物在水中四窜的必经之路上。
“砰!”
清脆的枪声再次响起。
黄铜子弹飞出枪膛,直直钻入水中。
俗话说,打得好不如接得好。
那一刻,猎物恰恰不仅处在子弹飞行的轨迹上,它甚至浮近了水面,这让子弹保留了更多的动能,能够有效击穿它的表皮。
猎物的黑影非常大,看上去甚至有几分像鲨鱼。
血液染红了海水,在碧蓝的浪花中十分明显。
“打中了。”老梅森呼出一口气,他继续盯着海中的轨迹。
但老梅森很清楚,不管它到底是什么。
这种大型海洋生物用9毫米马卡洛夫手枪是不可能一枪击毙的,但手边也没有带着MPi-KM-72突击步枪。
或许是疼痛难耐,这头不知名的猎物终于露出了真面目。
它直直地跃出水面,体型庞大,至少18公斤往上,表皮灰色,像鲨鱼也像鲸鱼,甚至还有旗鱼的尖嘴和三文鱼的特征,简直是鱼类中的‘四不像’。
老梅森刚想射击,只见那个食人魔从腰间摸出匕首,嗯,从一般人的角度来说这个可能算砍刀。
他大吼一声向怪鱼掷去,满身横肉晃荡着显现出了隐藏的肌肉。
大匕首翻滚着扎进这条怪鱼的体内,不待它蹦跶几会儿便一命呜呼。
这食人魔居然还会使用渔轮,这让老梅森感到惊讶,似乎这种类人生物并没有他想象的那么愚笨粗暴。
他胖胖的大手用两根手指捏着渔轮手柄快速收卷着,将那头巨大的怪鱼拽到岸边。
老梅森涉到水边,抱着这条和他个子差不多高的大鱼,一下子脚下打滑,一屁股坐进了水里。
食人魔大笑着,一手拎着怪鱼,一手将湿哒哒的老梅森拎上岸。
“俺上回吃了你们许多东西,这下俺也算还你了。”食人魔说。
“你还会说话?”老梅森更诧异了。
“这有啥奇怪的。”食人魔双手叉起,歪着嘴说。1
“嗯……”老梅森一时语塞,过了一会才说,“既然你帮了我的忙,我也应该帮你,你吃鱼吗?这次我请你。”
“你很懂俺,俺谢谢你。俺确实饿了。”大块头嚼着嘴隔着腹部那巨大的圆盾揉着肚子。
“那我们就近在水边把鱼处理干净,回去直接就能烹饪了。”
就这样,两个风格迥异的人,在水边把鱼用刀解剖,将血和内脏清理干净。
那个大块头在处理好大怪鱼之后,顺带把全身洗了洗,希望更干净整洁地跟着老梅森回去干饭。
老梅森用胳膊抹去额头的汗珠,把其他的鱼弄好的鱼捡进桶里,那条大怪鱼则在清理干净后被食人魔一把扛上肩。
老梅森在前面拎着鱼桶带路,大块头安静老实地跟在他后边。
“说起来,人们为啥叫你‘食人魔’?你真的吃人吗?”老梅森有些发毛,他和这大块头拉开距离后问。
“俺小时候不知道,但俺记事起,俺喜欢吃大野猪,不吃人。”食人魔走路的样子摇摇晃晃,像一个醉酒的壮汉。
他大笑着说,“俺以前生活的部落都不吃人,俺们喜欢和人做生意,和各种各样的人做生意,然后买更好吃的肉,只有那些不会做生意的笨蛋才会吃人。哈哈哈。”
“那你们有名字吗?”老梅森好奇地问。
“俺叫格诺姆·不信者。哈,‘不信者’别人是俺的绰号,因为俺不相信大胃神,哈哈哈。但俺就喜欢特立独行,哈哈哈。”
“无神论者?好你个大家伙,那这一点上,我跟你一样。”老梅森瞅着他说。
“哈哈哈,只有笨蛋才信那些神,俺不信大胃神,俺觉得俺比其他食人魔都显得聪明。”
“那你为什么沦落到去偷吃。”老梅森讽刺他。
这一下把这个大块头给问住了,憋了好一会才说。
“自由佣兵的生活饱一顿饿一顿很正常,俺喝了酒之后,和一个说俺不懂欣赏文化的家伙打了一架,打断了他两颗门牙,又一屁股坐倒了进来镇暴的卫兵,然后俺就被玛丽恩堡人赶了出来,这不公平!那家伙没被赶出来!”
格诺姆愤愤抗议着,紧接着他说,“然后俺酒醒后饿极了,闻到了香味,就忍不住弄了点吃的,嗯,好吃,是俺吃过最好吃的菜。”
“哈哈哈,识货!”
老梅森可高兴了,“那正是我主勺的。来,看我给你露一手鱼菜,到时候我给你多盛一些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