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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野人时代
作者:兰斯路 数字:2885 吐槽:13 更新日期:2024-06-09 08:30:01

  男人一得瑟,将肉罐头一个二个全部打开,顿时车厢空气中弥漫出一股奇异的肉香味,半个车厢人的目光瞬间全部转移到了男人身上,车内所有乘客就这么直勾勾的盯着,围观的人眼中全是羡慕之情,不时还传来几声咽口水的声音。

  男人见状,嘴角不经意间扬起了一抹得意的微笑,他仿佛很享受这种被众人仰视的感觉,他故作大方地环视四周,然后用一种近乎炫耀的语气对郑言月说道:

  “小老弟啊,你光吃着泡菜吃得饱吗?我看啊,要不然咱们分着吃?毕竟这么多我也吃不完。”

  这话一出,车厢里原本沉闷的气氛瞬间被打破,人们的脸上纷纷露出了羡慕的神色投向郑言月,郑言月虽然承认自己是真想吃顿荤菜,但有一想到自己包里的那份文件,便担心男人是不是某一方人马的特务,早就盯上自己了,专门在罐头里下了点东西诱惑自己吃了,然后自己倒头就睡被盗窃文件可不好了,于是咽回了嘴角的口水,

  “不了,我这人最不爱吃肉,就喜欢吃这老家的地道朝鲜泡菜。”

  “唉,那可真是可惜了。”

  男人摇了摇头,仿佛郑言月认不出好赖人一般,然后自顾自的夹出来几块罐头肉,就着面包这么一夹,当成了三明治吃了起来。

  “我这人呢,是真对你没有什么恶意,单纯是对你们这些左翼人士有些好感罢了,毕竟我父亲生前和你们合作过抗日,咱们也算有点渊源。”

  男人边吃边说,接着喝了一口咖啡,这倒是让郑言月好奇了起来,他初步断定此人可能是个美国佬的买办,要不然哪来的这么多美国货,但又感觉有些不对劲,此人端起碗吃饭,放下碗,还吐槽起美国货这不好那不好来了,这人到底是什么来路啊。

  “哦?那敢问你父亲是哪一位啊?”

  “嗨,我家那老头子都没了十几年了,我还是个小屁孩的时候就死了,和他处的时间短,估计早就没什么人记得咯。”

  男人吃着饭,似乎在回忆什么往事,“只不过吧,他死的确实有些蹊跷,我早晚得把真相查出来,独立军你知道不?我父亲是独立军的总司令,金佐镇。”

  金佐镇?火耀派是独立军的老熟人了,郑言月开始在脑袋里回忆起这个名字来,张时雨好像和自己提过他和这个金佐镇,老张曾经与他有点交集,但交集不多,似乎金佐镇有点安那其主义的倾向吧,具体怎么样也不清楚。

  “听说过,不了解。”

  郑言月回了一句,对方听后干笑一声,“不了解就不往下追究了,我这个人呢,没有我父亲有出息,只能开个拳馆糊口,就混口饭吃。”

  “那你杀过人吗?”

  开口的说对面母亲带着的小孩,小孩一开口就语惊四座,吓得母亲急忙捂住孩子的嘴:“世诚,不要瞎说,快向叔叔道歉。”1

  郑言月仔细观察男人的面目表情,后者面不改色心不跳的,一副完全不在乎的样子:“唉,童言无忌嘛,我金斗汉还不至于和一个孩子较真,不过这孩子倒还真有意思,我看和我有缘,过个二十年准有出息。”2

  “你是野人吧?”【1】

  郑言月冷眼旁观,反正金斗汉没有对那对母子出手,他完全没必要学中二病龙傲天一样当显眼包逞英雄,虽然他对金斗汉这个名字很熟,但一时半会却想不起来在哪里听到过,只是依稀是记得之前在汉城出差的时候貌似有一个黑社会老大也叫这个名字。

  但具体是什么样的,他就不清楚了,反正结合男人这出身底层市井,一步步打拼上来的气质,郑言月差不多就可以确定眼前是何许人也,是干什么的了。

  “你说是,那就是吧,我介绍完了,现在该你说说自己的身份了。”

  “郑言月,《东亚日报》主编。”

  “小老弟,这就是你不老实,不坦诚了,唉,等等,你说你叫郑言月?《东亚日报》的郑言月?那部《许三守卖身记》是你写的?”1

  金斗汉听后先是不屑的喝了口咖啡,随后突然想到了什么,变得有些激动,完全没有了刚才的沉稳劲,像是读者遇到了自己喜欢的作家一般询问起郑言月。

  “是我啊。”

  郑言月有些摸不准头脑,看金斗汉这反应,莫非还是自己的小说读者?《许三守卖身记》是他模仿上辈子看过的《许三观卖血记》写的一部小说,保留了大部分小说的悲喜剧内核与框架后大幅度修改了时代背景和故事情节。

  在他的小说中,主人公许三守本是北朝鲜城里丝厂的一个青年工人,他既有工作的上进心,又有家庭的责任心,但奈何时代的大背景下,身不由己,像奴隶一样被一任又一任老板转手卖给下一任老板,干过工人,拉过洋车,造过房子,掏过粪,最后年老体衰的被最后一任老板嫌弃太老了,什么都干不了,连在酒店门口迎宾都会影响客人心情,最终被扫地出门死在了平壤最富丽堂皇的酒店旁边。

  反正,小说起码有八成剧情和原著不一样,被郑言月结合半岛当时的现状改了个七七八八,作品发表后意外的风评不错,但让他没想到的是,自己坐个火车还能遇到读者。

  “哎呀,郑先生,这本书我可是老喜欢了,可以说,是我睡前必读的读物啊,只不过我还是觉得有些可惜,许三守的兄弟许和平早期可是比许三守还得老板的器重,可没想到他被老板踢走的比许三守还要早,啧啧啧。”1

  呃,郑言月一时半会也不知道怎么接话,只能“嗯”了一声,随后二人有一句没一句的聊起天来,但多半是尬聊,金斗汉一个劲的追问郑言月为什么非要把许三守给写死,不放他条活路,这让郑言月一时语塞,不知道说什么好。1

  可能是见场面有些冷了,金斗汉便不咋和郑言月聊天,转而与对面的母子攀谈起来。

  “唉,大姐,您这是去南方干什么?哦,投奔亲戚啊,您丈夫呢?哦,早就先去南边安置家产找住的地方了,一到地方就可以入住,那还挺好的,这孩子呢?叫什么,多大了,上过学没,朴世诚啊,真是个好名字。”4

  “我说,大叔你真啰嗦啊,没看到我们不想和你聊天吗?能不能少说点啊,而且你一点也不会聊天,聊的真尴尬。”

  朴世诚看起来估计也就是个刚上小学的年龄,但眼神里却闪烁着不属于他这个年龄段的精明,“罢了,看在巧克力的份上……你还想问什么,快问吧,凡是我知道的都告诉你,不知道的……我也瞎编点回答你。”

  此话一出,金斗汉和郑言月全都傻眼了,你告诉我这是五岁?就连郑言月看的都怀疑人生了,这小孩都不是人小鬼大了,而是精明出味了,难不成他是个成年人伪装的?不应该啊,别告诉我这三人一开始就是一伙串通好的,就是来故意演我的,给我下套呢。

  “放心,大哥,我和这个叫金斗汉的家伙不认识,单纯是实在不想搭理他罢了,看你们聊天真没劲,喂,金大叔,你有那么多美国货,有美国漫画没?我要看超人和蝙蝠侠。”1

  似乎是察觉到郑言月心里在想什么,朴世诚回了一嘴,这更让他绷不住了,搞什么名堂,他咋知道我在想什么的,你们仨是间谍过家家吗?还会读心是吧,早就商量好了等我上钩是吧。

  金斗汉标志性的笑容不见了,脸上的微笑变得特别僵硬刻意,仿佛随时都会垮下来,他轻轻的掐了掐朴世诚的小脸蛋,

  “这孩子……可真孩子,你这小孩,看得懂漫画上的英文吗?”

  “我看不懂英文还看不懂画啊,你以为谁都和你一样是榆木脑袋。”

  “咳咳咳,别气别气,消消气,来,金哥,咱喝口咖啡。”

  郑言月听到这也绷不住了,他握住金晟汉的手腕,让他不要冲动,随后把咖啡端给了他,看来有这俩人陪着,这趟旅程不会无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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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在韩国近代史中,朝鲜时期由于日本人入侵,又被称为日制时代。由于当时政治混乱,鱼龙混杂,一些混迹于社会底层的小流氓乱世称雄,靠拳头和聪明的头脑在社会上占据了一席之地。

  他们在韩国历史上被称为“野人”。这种情况类似于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黄金荣、杜月笙,是上海滩流氓势力的代名词。